顯示具有 start-up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start-up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07年12月18日

天生的創業家---Albert Lai

16歲的時候你在做什麼?讀書,還是無所事事?十二年前,十六歲的Albert Lai已經創立了他的第一間公司,十年後,他創立過的公司已經多達六間。其中兩家順利地IPO,各賣出數百萬美元,在21歲以前,他已經籌到他人生的第一桶金,百萬美元,運氣好得驚人。這就是BubbleShare的創辦人,天生的創業好手。

作者:何珮琪 /Intelligent Times


出版日期:2006-10-27

現任BubbleShare的CEO和創辦人Albert Lai有個中文名字,黎嘉俊。父母從香港移民到加拿大,從小在加拿大受教育的他,不諳中文,似乎沒有受到中國文化的薰陶。無論是言談或思想,都顯現出完全的自信、冒險精神、正面思考,態度既放鬆又有彈性。

參加這次web 2.0研討會後,我們會有一個疑問,為什麼加拿大出了這麼多創業家?

華裔的Albert對自己的東西融合很引以為傲,但我跟他說他的氣質不太像是華人,因為他似乎沒有華人給西方人的刻版印象:保守、謹慎、安靜、羞澀、低調,等等。身為華裔在西方社會競爭,是否會比較困難?但或許這才是我的刻板印象,Albert認真思考了一下說,加拿大是一個種族非常多元的地方,在多倫多的香港人比任何其他地方都多。因此舉目皆華人的他從來不曾感受到任何種族上的壓力,當然他不認為華人的個性是我形容的如此。「但是我的確繼承了華人的一種特質,認真工作。我想那是華人和西方人最大的分別,華人更有工作狂的傾向。」「其實年紀太年輕,比較會為我帶來一些麻煩。比如當我十七歲的時候,為了要租辦公室,還要多付一些錢才能讓房東願意租給我。」Albert又補充。

天生的娃娃臉,讓Albert看起來就像一個來遊學的大學生,但二十八歲的他已經有六次創業(包括這次的BubbleShare)的經驗。十五歲那年,他就藉著在音樂電視台打工的機會,和朋友合作寫了一個遊戲程式,經過一個月不眠不休的工作,讓他賺到第一筆薪水。雖然不是很大的數字,卻從此讓他有了成為創業的機會,並且快速的落實。「為的是證明自己。」之後當Motorola公司看到這個遊戲,就成為他們的第二個客戶。
俗話說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創業其實是有「傳承性」的,Albert的父親和祖父也同樣是創業家,經營房地產事業。Albert卻表示,「一路上他們沒有給我什麼實質的幫助,頂多是鼓勵鼓勵我。告訴我一些要認真工作的大道理吧。」但是他也同意,自小耳濡目染創業家的工作態度和視野,讓他於無形中養成了創業和管理的自信。「有句話說,如果你要知道某人是不是創業家的料,看看他父親是不是企業家就知道了。大約有大於一半的機率會料中。這就是家庭的影響。」Albert 說。

什麼是讓他想創業的最大動機呢?似乎也沒什麼特別的,「我想從頭到尾照自己的想法去實現一個創意,唯一能這樣做的方式就是自己當老闆。」Albert輕鬆地說。對大多數人而言,「創業」是一件要從長計議、決定終身的大事,很多人畢生只創一次業,更多人連一次的經驗都不曾有。而Albert居然把start-up看成有如「下次去哪旅行」一樣的容易。而更令人驚訝的是,除了IdleAgent之外,其他四家全都成功地被併購,一次次累積越來越多的資金,也只有在網路時代才能發生這樣的奇蹟。就如Michael Arrington說的,創業家最不可或缺的是運氣,這應該是他的強項。1999年出售MyDesktop之後,Albert又立刻在美國成立了延續前者的BuyBuddy線上比價網站,由賣家主動提供貨品和售價,並且建立了購物的搜尋/推薦機制。

在BuyBuddy之後,Albert在矽谷花了兩年時間,研發一個複雜的商業機制,那就是硬體儲存的P2P技術。主要就是藉由P2P的方式,來分享其他人的硬碟儲存空間,但是儲存在它人硬碟中的資料受到加密保護,並不會被讀取。這個想法似乎太迂迴了些,資金上需要兩億美金,剛巧發生2000年的網路泡沫衝擊,創投聞網路色變,自然也就讓這個idea無疾而終。這是唯一一次失敗的經驗。
經過一兩年的沉潛,Albert很快找到下一個創業目標,就是現在的BubbleShare。和Flickr有什麼不同?「Flickr是屬於重度網路使用者」,Albert說。就像記者會中Flickr的創辦人Stewart Butterfield曾說,連他的媽媽也不會用Flickr。因此,為了創造一個讓一般人都懂得使用的網路相簿分享網站,Albert以「最簡單、最好用的圖片分享網站」為商業機制,設計了BubbleShare。

「我們連Tags都拿掉,因為媽媽們可能只想把照片放上網,她們不會去想什麼tags。多加一種功能就多一點困難。甚至連註冊都不用。」目前BubbleShare的營收不能公開,因為不是上市公司,但是已經有幾家公司主動接觸他們談論併購機制。

公司成員僅有十位,但每一位都有顯赫的來歷,其中有人是Motorola最潮流的手機Razor的設計者,一位成員曾經是Napster的創立者,其他人也不乏創業經驗,可說個個都不是省油的燈。

藉由一次次的成功,Albert在21歲前就順利並且快速地累積了他的第一桶金(百萬美金)。從與他人共同創立,到現在成為唯一創辦人,歷經多次創業經驗的Albert可說已經是一位創業達人了,尤其是他對於商業機制有類似創投的精準眼光和實際的獲利目標。今日的網路創業家在創立的同時已經想到退場機制,或是賣給跨國企業,或是和大公司合夥,或是直接IPO賭一賭運氣。這和過去企業家build to last,想追求績業長青的創業目標似乎不太相同。但無論如何,至少在2.0時代,網路創業家已經更為實際,他們要創立的是有實際商業模式可以獲利的公司,而不是憑著本夢比就換錢的1.0達康公司。
「敞開心胸,努力工作,你就會成功。」Albert下了一個結語。

Albert Lai的私房祕訣
Start-up ABC


Intelligent Times:有人說,創業必須趁早,年輕人才有創業的本錢,你認為呢?Albert:年輕人的確有其優勢,因為他們成長在網路的時代。如果你現在是五十歲,你可能不會聽過FaceBook,全球最大的社交網站,這是由一位22歲的CEO主持,我現在28歲,已經覺得自己很老。但我也開始的很早,這是讓人們最驚訝的。

你如何籌措你的第一筆創業資金?
事實上,我從小就會賣棒球卡來賺零用錢,在高中的時候,大約1993年開始我就開始賣CD ROM(yearbook),在那時並不是很多人能製造CD ROM,製造的技術很難,這是個在當時看來很瘋狂的主意,因為在哪個年代也只有大約五分之二人擁有CD ROM。你可以看得出來,我喜歡創新。

所以你從來沒有當過員工?為什麼要當創業家?
沒有,我從來沒找過工作,除了打工之外。當創業家有幾個理由,一是在我小的時候我就知道沒有人會給我機會去做我想做的事情,而我一直認為我比人們以為的還要更有才華。例如在我十五歲的時候,我獲得一個實習工作,那工作讓我發現,因為我很年輕,沒有工作經驗,所以沒有人會給我重要的工作,都是一些瑣碎簡單的任務。其實我能理解公司這樣做的原因,如果我是經理,我也會做同樣的管理。但是我有很多的想法要實現,因此我知道如果我要擁有這樣的經驗,我就得自己去開發機會。


你如何去管理比你年長的同事?

公司內有許多比我年長的同仁,事實上,我從來沒有遇到相處或管理上的問題,一直都非常順利。也許是因為公司規模不大,不超過十人。但是問題不在於公司的大小,而是在文化;那也不在於年齡和經驗,甚至不在於位置,而是在誰的創意比較好。誰有好主意,誰就贏了。

你在創業過程中學到的最重要的教訓是什麼?
我在研討會上曾經分享過,我想最重要的一個教訓就是「你必需快點失敗,才能快點成功。」這有點像是一種俗諺,換句話說,你必須冒險,學習勇於做決定,不論是好的壞的決定,你都能得到寶貴經驗。(你曾經破產過嗎?)不,我從來不曾破產過。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為什麼我不曾破產?因為我從來不曾去銀行借貸。我基本上從前次的創業中得到資金,而一開始的軟體事業也不需要太大筆的資金,不像建築,你可能先要準備幾百萬美元去買原料。這就是我喜歡網路的原因,只要你有一個好主意,就可以改變世界。就像是Napster(P2P音樂網站),僅靠兩個人就翻轉了世界。Netscape、Yahoo!剛成立的時候需要去借貸嗎?不需要的,這就是網路刺激的地方。

如果不是網路、寬頻出現,你想你可以這麼快速地開創你的事業嗎?比如說如果你早十年出生的話?
如果我早十年出生,創業真的比較困難,周期會長一點。一個網路公司上市可能只需要三年,而純粹的軟硬體公司的生命週期都比較長,一個公司從創立到出售,傳統上是七年,在全盛時期縮短為兩三年,現在又回復到七年的週期。


你的創業心態是否和傳統不同,不再期待建立一個基業長青(build to last)的企業?
我想更多的企業還是期望build to last 而不是build to flip,至少維持三四年以上。過去很多dot com公司只是有個創意,出去公開集資,盡快創立然後cash out。我認為這樣並不好,因為那樣對環境不太健康。但是人們仍然可以建立一個高獲利,卻不一定要基業長青的公司。就像BubbleShare,我們有具體的模式去獲利。但是仍然有很多網路新創公司是為了長久經營,就像HeyMath!。

如果公司沒有獲利或是不成功,你會毅然決然地關掉它嗎?如果一家公司沒有機會成功,是的,我會關掉它。我一直認為,如果你開一家不認為會成功的公司,那麼就根本不值得去創立。你應該待在一個你喜歡的行業,一個你相信會成功的行業,成功機率比一般公司更大的地方。如果它沒有任何機會大翻身,就應該關閉。

你是怎麼吸引一些精彩的人進來的?付他們很高的薪水嗎?
不多,我付他們一堆大話,事實上是好的人才吸引好的人,一個拉來一個,就像磁石互相吸引。他們大可以在其他地方拿到更好的薪水,但是他們還是選擇守在這裡,基本上我們喜歡彼此,我們的工作很有趣。

獲利的機制在哪裡?
可能是Pro使用者,也可能是結合線上圖片沖印、或製作成其他紀念品如馬克杯、T-shirt的周邊機制。

這種向使用者收費的機制可以成功嗎?
其實獲利並不是唯一重點,只要是好的工具,一定可以獲利。當我看到人們跟我說有多喜歡我的產品,就是我最大的樂趣。光是看到我解決了多少真實世界中的問題就已經讓我很滿足。現在太多解決方案都太困難了,只要你能夠讓某種服務大幅簡化,就可以滿足許多人的需求,就可以獲利。

那麼你在創立公司之前,都會仔細地研究你的BP(創業計畫)嗎?
不,事實上據我的經驗,BP是沒什麼用的。你需要的只是一個有力的計畫,有研究數據在後面支撐的計畫。不要花時間去寫那幾張文件,你的時間應該花在研究商業模式上面,實際執行下去就能學到很多事情。怎麼說是有力的BP呢?首先不要超過25頁,你需要準備幾種不同長度的presentation,從五分鐘到兩小時,用Power Point製作,有2頁的業務簡介,有市場和財務的報告,這樣就夠了。因為BP反正是會改變的,市場改變太快,時間就是金錢。例如行銷計畫,別人根本不在乎你寫的內容,人家要看的就是你有沒有一個有力的創意,是否有研究數據支撐。在創一個新公司前,我會做很多市場研究,諮詢專家意見等。成立BubbleShare之前我就花了整整一年的時間在研究市場機制和需求。一份15頁、有數據支撐的說明會比一份厚重的說明還好。

網路分享正當紅,你的下一步會是什麼?我隨時都有十幾個創意等著去實現。如果你要進入熱門市場,競爭者很多,當你採取一個相當不同的路徑進入市場,其他人很快會修正部分然後跟進。例如Flickr可以很成功,就是著眼在北美使用者。我們的模式也很成功,因為我們專注在創造一個讓一般人也非常簡易上手的分享機制。人們喜歡有不同地選擇,所以不會是贏者全拿的情況。線上圖片分享機制已經出現十年了,現在還沒有贏者,可能是因為訴求的分眾不同。我們不是個酷的網站,只是有趣的網站。

雖然網路無國界,但是你是否認為一個地區的市場、人才條件還是會影響新創公司的發展?
有很多因素會影響新創公司,當然你在矽谷可以找到最好的人才,在其他地區可能會面臨人才外流或不足的問題,但這是在管理層面而言,如果你要找技術人才,很多地區都找得到,至於所謂創造性的技術人才,可以洞悉未來趨勢的人才,可能在矽谷就比在新興市場要多。在矽谷是比較容易,但是你不必一定要在矽谷。例如KaZaA和Skype就是在瑞典成立的。

但是在北美的新創公司曝光率會比較高吧?
或許,這其實跟語言有關,還有媒體關係也較好,有時關係來自面對面的採訪。你在矽谷,去一個酒吧,可能CNET的記者就坐在你旁邊,隔天你就被報導了。但是現在資訊這麼發達,如果你的創意和產品夠好的話,Michael Arrington會幫你寫評論。在網路上,只要你夠努力,遲早一定會被媒體發現,得到曝光率。

在加拿大的教育對你有幫助嗎?
我想是的,因為亞洲的教育體系比較制度化,而我不是一個很合體制的人,我是一個很跳脫的人。在北美的教育體系,比較擁抱創意,比亞洲好一些。我想我如果在亞洲受教育的話,可能成就不會這麼好。

Michael Arrington Workshop 2006

文/何珮琪 Intelligent Times
The Second Annual Overseas Chinese Youth Entrepreneur Seminar (7/19/2005)

Web 2.0國際研討會第二天舉辦兩場座談會,第一場對談在眾人的期待中展開了,因為這是由Tech Crunch的創辦人Michael Arrington 親自跟受邀的與會者討論「美國著名網站成功的關鍵」。攤開Arrington的經歷也是相當擲地有聲,在創辦TechCrunch之前也創立或創投了幾家公司,可以說在網路創業這一行已經是一位教練級的高手,輔導過的公司都大有來頭,也因此如果問誰有資格作為網路start-up的評論者,Michael Arrington絕對當之無愧。而TechCrunch是web 2.0時代最重要的網站評論台,大部分由Arrington本人執筆,並且已經有法文和日文版。
出身於史丹佛法學院的Michael自法研所畢業就進入律師事務所工作,專事處理科技公司的案件。他的客戶包括Netscape、Pixar、Apple和許多新創公司,創投(VC)和投資銀行等。1990年代後期他轉移到矽谷工作,寫了一本關於IPO的書(還在發行中),並且參與一家新創公司RealName的開發業務,RealName在泡沫潮時倒閉。之後他又共同創立了一家名為Achex的科技公司,並且成功地以3200萬美元售出,賺了1200萬美元。接下來他在倫敦輔導新創公司,幫助集資,擔任其他公司的顧問,例如Verisign。並且設立了一家類似拍賣網站的線上黃頁公司edgeio,現在還在運作中。
這場研討會的開頭Arrington先跟大家分享與建議關於Web2.0 的企業一些所需要注意到的實務問題,之後進行了一番精采的問答。以下是當天會談的實況紀要:

會談紀要
Michael Arrington:
謝謝大家的光臨。在我們開始前我想先問幾個問題,在這個房間內有多少人已經創立公司?或者,有多少人尚未創辦公司?嗯,所以是沒有人想要創立網路公司嗎?(聽眾回應)OK,所以你們想要我的建議,如何在網路上新創公司,一個網站要如何與網友互動。能夠來到這裡是一個非常珍貴的經驗,並且和各位分享創業的故事。如果我有什麼批評的話,其實也不算是批評,就是在美國能讓特別型態的創業家成功,是基於一種參與文化,很少有人在研討會中間插話,這樣會打斷思維,難以說到重點。中間停頓下來等候翻譯很難達到對談的效果,所以我會直接作解釋和針對問題作回答。
今天,我雖然是一位writer(發報人)、創業家,但就像是懂得某些專業的人不見得會是個好老師,我可能會有些建議,但不一定對大家都適用。在美國有所謂的「週一早晨評語」(Monday morning quotes),這大概是因為週末有很多足球賽,到了週一早晨人們就會用一句話(編按:通常是俗諺)來評論什麼地方作對、做錯。所以我會用一些週六早晨評語。
昨天在研討會上我已經提到,我們很容易指出什麼是start-up做錯的事,但不容易指出什麼是start-up作對的事。我注意到的一個條件是,當一個創業家在作一些「最喜歡作的事情」而不只是為了賺大錢的時候,他通常比較會作的不錯,因此而成功,這似乎是真的。當我開始TechCrunch的時候,這只是單純的一個嗜好,只是一種和其他網路創業家對話的機制,而我當時有個正職,就是在創立了一家叫做edgeio的公司(編按:
http://www.edgeio.com/,這個網站經營即時銷售平台,類似分類廣告的交易平台)。
我偏愛TechCrunch,但是在TechCrunch我沒有賺錢,還得付出15美元一天。因此我得花上一天好幾個小時在edgeio工作,強迫我自己去研究資金籌募、工作相關的事情,到了晚上我才能獎勵自己上TechCrunch。因此我想我不能花全部的時間做我不喜歡作的事情,如果你從事一件你喜愛的工作,當然會更容易成功。但我也不能只做我愛作的事情,因為這只是一個嗜好,不是business。因此我開始思考,可不可以將嗜好轉變成business。因此我在網路上的事業開始於兩件事情:一是促進和人們之間的溝通,其次是我想除去過程中的障礙。
我舉兩個例子,在美國,過去要看電影會看報紙電影版,但現在我是上網搜尋。其次,在Amazon購書是比較便宜的,因為你用電腦訂購、送書到家,節省時間和流程。昨天我們有兩個真的很酷的公司作報告,一個是Flickr的Stewart,一個是BubbleShare的Albert Lai。BubbleShare是個和Flickr類似的網站。於是我問,Albert,BubbleShare到底跟Flickr有什麼不同?他說,因為Flickr對一般人而言太難使用了,比如Stewart的母親可能就不懂怎麼用。但是他的服務強調的是一種更簡單更友善的機制,其中有一些更成功的應用,而不只是copy cat。因此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成功的網站可以輕易地複製到其他國家和其他地區,只是作語言上的更換。例如eBay就是一個例子,如果它堅持用英文,那麼只能作美國本地的生意,但是如果它能夠改變語言讓eBay在各地區更本土化,就可以取得全球性的成功,這並沒有什麼不好。據我所知台灣的Yahoo!也是本地最大的入口網站,因為購併了本土的Portal,徹底本土化,因此得到大量的本地使用者。就好像Toyota在美國是最暢銷的車種,我一點都不奇怪。
我要說的是,如果你有一個好的點子,你可以先不用擔心營收的問題,你可以先找一些資金,找一些員工,然後自然就會有進帳,甚至不用集資到可以負擔一整年支出的經費。當你到了真正需要擔心錢的時候,你就會知道這家公司成不成功,而外界的投資者會告訴你是否成功。比營收更重要的是你是否有創新的商業模式,和你是否專注於成本控制,這是我的方式。在我創立的一些公司中,我從來不曾用到外界的資金,通常當我一有營收的時候,我就會用在公司上,例如雇用更多的人,這是你要思考的事情。現在讓各位來提問題吧。

聽眾互動 Q & A 時間

我知道你在2000年創立了RealName公司,我也經歷過創業的刺激並且有穩定的營收。我是一家亞洲網路公司的共同創立人,這是一家經營網路網域名稱的公司。我們已經擁有1500萬美金的營收,至少30萬到50萬美金,對第一年的營運就足夠了。這幾天我們聽了許多的講者的報告,我想知道你有什麼不同觀點。因為我自己也長期關注Web 2.0行業,所以我發現許多創業家都從社交網絡途徑上尋求資金,也就是說從他們的信用和人脈網絡來找錢,必須自己下去作找資金的事情,表示你必須很了解投資的社群、時機等等,而在大中國,我似乎沒有看到這類的創投家在作Web 2.0的投資。也許是我的偏見。

其次是關於TechCrunch,我知道TechCrunch有日文版本,我知道很多日本朋友喜愛TechCrunch,但是他們發現日本TechCrunch對創投而言卻不是那麼重要。只是想知道你如何看待TechCrunch在中國發行中文版的急迫性。
一個網路新創公司一定要有自己的部落格,你可以直接跟你的顧客溝通,而你的部落格使用的語言應該包含你主要顧客使用的語言。如果你沒有部落格,你必須自問,是什麼原因讓你怯於表達你的意見,因為這是一種商業的專業。在美國,很特別的是,有許多的部落格都是由startups撰寫的,因為他們有熱情。並且當其他評論網站,在如此眾多的部落格中看到他們的部落格的時候,他們也會與有榮焉。不論同意或不同意其他人的觀點,你必須有部落格。特別是有多少網站引述你的部落格,這是我很擅長的遊戲。
如果我寫到一家公司,我也會期待那家公司回應我同意或不同意我的意見,這是個簡單的遊戲,但我相信在亞洲也行得通,你必須要有部落格。市場上有很多的競爭者,即使創投也有部落格來作自我的行銷,藉著部落格創與投兩方都可以找到最佳合作者。至於日本TechCrunch,有一個大問題就是我們必須開始重視日本當地的新創網站,這是很重要的,問題是我們現有的日本員工並非對網站創業有熱情的人,而只是聰明的翻譯者。我們將會找一些熟悉當地市場的人才來經營這一塊。

可否請你談談web 2.0上的現象和它與真實世界的關係?

在網路上的經驗,已經越來越類似真實人生。當然你在螢幕上的所見,都是經由網路的虛擬世界,你可能一天二十四小時都賴在網路前面。我也見到另一個社會,是關於產品和企業流程,不一定是非常科技,是製程、project上的革新。可能我們再往前一步,就會走到The Matrix(電影駭客任務)的虛擬實境,但無論如何科技已經到那裡了。其實,不難往前一步想像一個完美的虛擬實境,人們明顯的生活在真實與虛擬世界中,我可以花上一生在完美的虛擬真實中,除了搜尋和瀏覽之外什麼也不作,所到之處都很完美,有個美好的人生。我可以看到人們在思索甚至進行這件事。
總之,看到網路未來如何發展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看到二度和三度空間的結合在虛擬真實中執行真實人生的功能是很有趣的,我們不是在看科學虛幻故事,而在虛擬實境上的生活是確實在發生中的事情,所以我要大家看到一個第二人生,在虛擬世界中,無論是遊戲或軟體的世界。Web 2.0就是關於溝通。未來三十年後我們可能真的在網路上實現一個第二人生。
eBay上有許多商店營運成功,這些商店直接聯繫到顧客,也是web 2.0網站。如果我有一個在Yahoo或eBay上的網路商店,我如何讓它跟web 2.0整合?
這就是我設立edgeio要作的事情,你上去設立一個商店,開始賣產品。有趣的是我們今天在作的事情是在網路邊緣進行,過去發生在網路中心的事情現在在網路邊緣進行,edgeio的目的就是現在你要賣東西無須再去eBay,也無需把資料上傳到一個資料庫,只要寫一個部落格,藉由智慧的搜尋引擎就可以找到,搜尋是一種殺手級應用。你不用特地把資料上傳,只要設定一個permalink,Edgeio就會自動同步整合你的資料,而你的資料還是在你的資料庫中。使用者也可以很輕易搜尋到全球的商品。

你是說人們在web 2.0網站的購物比在eBay上容易?

絕對如此。eBay的買賣評鑑制度算是他們最有價值的資產,但是這也很笨,因為你不能把你在Amazon、Yahoo!的評價回饋到eBay。eBay的做法很小氣,為什麼我不能把我其他拍賣網站的評價整合?美國有個網站Rapleaf已經提供可攜式評價系統,可以集中不同場所的評價。我對此有很正面的評價。eBay卻抵制Rapleaf的評價,這是很封閉的做法。
我是一個創投業者,你認為web 2.0網站是一種新的創投目標嗎?我認為從創投的角度來看的話,投資這種公司是很瘋狂的。因為像Yahoo、eBay是很支配性的網站,新創公司已經很難創造像這些公司一樣的規模。我很樂見你們去創立新的公司,但是很難得到資金,你最好有一個非常有趣的創意。有一個網站讓eBay進入中國市場後踢到鐵板,就是掏寶網(Taobao),我認為eBay落敗的原因之一是掏寶不向刊登者收取任何費用。我也看到eBay可能進入中國市場勢必要採用當地的規則。但是那是在當地市場,如果在其他國家,eBay可以完全照原來的遊戲規則合法地進行,那麼我就會投資。

我是創投業者,我們四年前投資過Each name,(A:喔?我看上海日報寫是賣給Tom.com還是?)我不確定,因為我們已經出售原先的持股了。我看eBay經濟模式,有很多Soho、個體戶可以在上面營利,我有個想法就是其實很多小公司可以集合成為一個大公司,來吸引創投加入和上市。我們不必再複製一個eBay,但是可以在其中找出具有潛力的公司。我們可以將eBay視為一個孕育場所。

這是個好主意,小公司可能沒有很高的技術,但是這個建議不錯。你的公司規模多大?(不,我的公司不投資這類小公司。)那你是建議別人嗎?(有些創投公司有最小金額投資限制,如300萬美金等所以他們不能投資,但有些可以作30萬美金的小額投資,我只是建議新資金可以著眼在這類小公司。)
我經歷了網路時代,但我認為台灣的環境不適合創投者或創業者,因為台灣沒有足夠的市場規模讓新創公司IPO,所以我轉移到美國作投資。我的問題是,如何處理停滯的事業,如何衡量你的公司規模,還是只要遇到一個好的價格就出售。
每個公司都有不同的對話,我不知道你是否該繼續還是在對的時機就該出售,我看到在本地似乎比較難以新創事業,問題是什麼?(聽眾回答:當你看到一些標竿的公司如eBay等,他們創立之時都有相當的資源、資金,在台灣則不太可能。並且我們有當地障礙就是喜歡複製,只要有一個好的商業模式就會被一窩蜂複製。我們也可以將台灣的創意帶到美國去籌資,但是本地的商業模式一來不夠有創意,二來可能不適合西方市場和文化需求。這是台灣的情況。)
我對台灣的創業情況有一些看法,在台灣Yahoo很強勢,可以是無所不在,因此當一個創業者有一個新點子,Yahoo就會跟進,他們已經有百萬會員,那麼即使你再建立新的聲譽和會員也不敵Yahoo。
情形是這樣,這些「天殺的」VC是聰明人,但他們可能不是最有冒險精神的一群。事實上,VC通常是懶惰的,他們習於依循過去的成功模式,加上VC產業裡的人可能直接從學校出來就進入這行,並沒有在其他公司工作過,他們對如何創立一家公司沒有概念,但是他們可能非常聰明可以快速抓到重點,我見過很多不同的VC。eBay、Yahoo當初成立的時候也是每個人都在找他們麻煩。像YouTube是另一個例子,它創立一個瘋狂的網站,完全沒有高技術,只用flash、adobe create,但是每個人都可以用,它非常棒,於是它得到巨大的成功。YouTube一開始還依賴在MySpace上,當初也是沒有人看好。我的看法是,比如當flickr成立的時候,Yahoo photo也已經成立了,Yahoo書籤網站也無法取代del.icio.us,所以它們要併購del.icio.us,所以只要你能掌握顧客,沒有人能碰你。

許多人說台灣市場太小難以讓新創公司全球化,你認為如何?

台灣有2500萬人,幾乎是加州、加拿大的規模,你怎麼說?
兩人公司是否比二十人或二百人的公司更容易存活?
我不知道,如果你能設立一個獲利的網路公司,那麼不在乎你是兩個人的新創公司與否。你以為你沒有支援,矽谷很酷是因為在矽谷支配的事情是創新科技,它們以科技為傲,因此不論你在什麼位置做什麼事情,你有很多支持者,你可以開個party也談你的公司如何創立,什麼作對什麼做錯,……出了矽谷以外你在美國也找不到這些支援。你有的只是一般的中產階級。你有一群在台北的創業者,那麼你就好好利用吧。台灣2500萬人口有多少上網滲透率?(編按:根據ACI-FIND統計資料,台灣到2005年三月有1380萬網路用戶,約53.5%人口數)所以有什麼問題呢?你們會贏的。這是心理問題。
我不是一個心理學者,但是一個足球教練。以我的觀察,亞洲人無論中國人或台灣人對於失敗有出於內心的恐懼,創業者最大的敵人就是自己,你怕自己不夠完美,會犯錯,於是最終你不會成功。因為我知道在美國創業者就是冒險精神,trial & error,而在亞洲文化中我們傾向完美主義,不容許犯錯。如果你失敗一次,那麼就完了。因為你的商譽就會受損。所以我們都會更在意,萬一失敗了會如何?

我是金華國中的老師,在網路上的startup公司,曝光率非常重要。你如何協助一個startup立刻得到大眾的注意?特別是在台灣,我可想像如果TechCrunch在中國成立,議題性會遠比當地公司來的高。我不是創業者但我的學生可能會startup。

昨天有來的舉手?舉高點?好,關係當然也很重要,比如你昨天來了這場研討會,和其他人士交換名片,聽演講和記筆記,這都是好的開始。任何事情出於你的自我和熱情都是好的開始。你會發現那些得到大量媒體報導的網路startup,通常都是非常有趣非常酷,他們熱情地經營部落格。例如我昨天遇到的George(劉威麟)也寫評論新創公司的部落格,人們在他的部落格上回應熱烈。創業者應該互相在彼此的部落格上討論彼此的公司,這樣就會得到更多更多的回應。即使你動員親朋好友在他們的部落格上提到你,也會有很多很大的連鎖效應。

我去年接觸到TechCrunch這個網站後就非常折服,我們想知道網站上有多少編輯寫這些報導,你有沒有找其他PR或經理人來幫你處理業務?

當然,直到去年九月以前編輯就只有我,我整天都在工作,幾乎沒有什麼個人生活,去年我還在跟某人交往,而這段關係之後也結束了,那是因為我太投入在TechCrunch。不過那只是我,有點瘋狂,所以後來我開始雇用別人,現在有六個全職員工和一些兼職者。在美國、日本,紐約,聖地牙哥。所以我們現在最大的支出是在於人員。
昨天的報告中你提到Digg.com,你說你如果不辦TechCrunch的話,你很想成為Digg.com的CEO,你為何這樣想?
Digg是我有天想寫的故事,因為實在太酷了,Kevin Ross(創辦人)甚至不是科技人或工程師,只是有一個好的創意,於是他就花了1800美元,就創業了。他也整天在網上工作,這是一個非常酷的網站,我經常談論它。如果我沒有TechCrunch,Digg就是我想去的公司,它只有9個人。

可否舉出一兩個公司,從1.0時代到2.0時代,你認為作的不錯的B2C E-commerce的案例?2.0如何對EC有幫助?

Edgeio。(眾人笑)這要看你對商務的定義是什麼。有一個剛創辦的網站叫做Licketyship,創辦人只有25歲,他注意到亞馬遜上20%的訂單是隔夜寄達,而且他也注意到很多人以各種交通工具,機車、腳踏車、車子來寄送文件,只為了快速到達。所以他寫了一個程式,提出個讓你在線上跟不同商店訂購商品並且在訂購後保證於四小時內送達的網站。這主要是和顧客鄰近的線上商店合作,讓貨物可以快速送達,只要花19.99美金的運費。他也和其他線上購物平台合作,包括Edgeio。(編按:這服務現在只限於舊金山灣區,以及電器,未來打算擴張地區和商品。請參見TechCrunch的介紹。)
你提到線上社群網站MySpace,人們在上面聊天、分享,和YouTube,你對這類網站有什麼看法?
MySpace很受歡迎,它已經有微軟、Yahoo的感覺,但它的問題是它太大了,到今天已經有超過十億的網頁瀏覽量,幾乎是第一的流量。幸好我們有更多很好的social networking競爭者,像是facebook等等。只要MySpace作了什麼蠢事,馬上就有很多人等著取代它。MySpace還是設立在聖塔莫尼加和比佛利山,沒有遷移的打算。
你如何經營自己的公司,現在TechCrunch的營收如何?如何辦到?(包含CrunchBoard的web 2.0人力仲介服務網站等在內,一年營收大約一億多美金。TechCrunch每日訪客四萬多人,每個月廣告收益超過六萬美金。)我想線上遊戲最酷的事情不是在於營收,而是市場的改變,任何產品的販售,從實體到虛擬世界,找來第三者處理金流,這一切都發生在虛擬世界,我只是分一杯羹然後就販售了。

我是HEMiDEMi.com的Gary,即使我們夠大到可以和Yahoo競爭,但我們注意到即使del.icio.us也被Yahoo併購,被併購是web 2.0公司唯一的出路嗎?尤其對於只有兩三個人的規模的小公司如我們。

如果對方把大筆的美金丟向你的時候,那麼你會說Yes的。能讓你過天堂般的日子,買豪宅和車子等很難說不的。IPO一直是很困難的,要注意很多層面,所以賣掉可能是一個很正確的決定。如Flickr的Stewart也很高興能賣給Yahoo,因為對方了解他在做什麼,尊重他的方向,並且也有更好的資源來協助他作他想做的事情。

我是Kijiji的Sydney,Kijiji是eBay的新業務,一家線上黃頁公司。我的問題是關於上市時間(time to market),在web 2.0時代這點仍舊重要嗎?如果我要開辦一個線上業務,你有什麼建議讓它能夠應用這個效應?因為在台灣市場很小,人們花在Yahoo上的時間是其他所有網站總合的十倍,所以Yahoo非常具有影響力。對於小玩家如HEMiDEMi.com或Kijiji,如何去競爭?

首先,Yahoo是一個美國公司,為什麼人們會喜歡Yahoo?(把稅收送到美國)為何不會更喜歡本土的HEMiDEMi?為何不耍點詭計呢,不要公平地去打仗,動用任何藉口、理由,去獲得人們的熱情和建立忠誠度吧!好比我們在美國製造全世界最爛的車,但還是能夠佔有很大的市場佔有率,就是訴諸愛國主義。另一點是,上市時間很重要,但同樣重要的事情是讓顧客有機會有深刻印象,所以你必須在上市前準備好。如果已經有一個公司建立了這樣的一個地位,那麼你是瘋了才會想要很合邏輯地去推你的產品,你必須想想你為何要作這個,你要去作掏寶呢?還是如何?在上市以前多花點時間,把事情做好。當新推出一個公司你希望人們會很快有印象,在早期就得到注意,有部落格寫到你的公司,你就必須有自己的部落格,詳細解釋你自己。

談到Marketing dollars(行銷費用),很多美國的新創公司會在這方面策略性的投資並且成功嗎?

當然。你永遠都可以投資行銷費用,只是要小心你必須有效地追蹤後續效果,確保你得到想要的,你希望早期用戶將你的產品展示給其他人看並說,這是我在哪裡買(找到)的東西。flickr、del.icio.us好像從來不打廣告,這就是最大的贏家,它一毛錢都不用花。行銷費用是CEO必須考慮的問題之一,但不保證成功。

我是PPolis的Sean,我們才剛成立。我遇到Mr. 6, 他提到矽谷籌資上市總總,我們也想到美國去籌資,但希望先在台灣試行,對此你有什麼看法?

當然這是一個好主意,直接朝向美國發展,Google創辦以來已經有五百萬會員。不過這要看你,在台灣也有好處,創業真的需要做很多事情,而且台灣是你的第一市場,你的顧客也在這裡,你的概念和服務也比較容易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