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8日

天生的創業家---Albert Lai

16歲的時候你在做什麼?讀書,還是無所事事?十二年前,十六歲的Albert Lai已經創立了他的第一間公司,十年後,他創立過的公司已經多達六間。其中兩家順利地IPO,各賣出數百萬美元,在21歲以前,他已經籌到他人生的第一桶金,百萬美元,運氣好得驚人。這就是BubbleShare的創辦人,天生的創業好手。

作者:何珮琪 /Intelligent Times


出版日期:2006-10-27

現任BubbleShare的CEO和創辦人Albert Lai有個中文名字,黎嘉俊。父母從香港移民到加拿大,從小在加拿大受教育的他,不諳中文,似乎沒有受到中國文化的薰陶。無論是言談或思想,都顯現出完全的自信、冒險精神、正面思考,態度既放鬆又有彈性。

參加這次web 2.0研討會後,我們會有一個疑問,為什麼加拿大出了這麼多創業家?

華裔的Albert對自己的東西融合很引以為傲,但我跟他說他的氣質不太像是華人,因為他似乎沒有華人給西方人的刻版印象:保守、謹慎、安靜、羞澀、低調,等等。身為華裔在西方社會競爭,是否會比較困難?但或許這才是我的刻板印象,Albert認真思考了一下說,加拿大是一個種族非常多元的地方,在多倫多的香港人比任何其他地方都多。因此舉目皆華人的他從來不曾感受到任何種族上的壓力,當然他不認為華人的個性是我形容的如此。「但是我的確繼承了華人的一種特質,認真工作。我想那是華人和西方人最大的分別,華人更有工作狂的傾向。」「其實年紀太年輕,比較會為我帶來一些麻煩。比如當我十七歲的時候,為了要租辦公室,還要多付一些錢才能讓房東願意租給我。」Albert又補充。

天生的娃娃臉,讓Albert看起來就像一個來遊學的大學生,但二十八歲的他已經有六次創業(包括這次的BubbleShare)的經驗。十五歲那年,他就藉著在音樂電視台打工的機會,和朋友合作寫了一個遊戲程式,經過一個月不眠不休的工作,讓他賺到第一筆薪水。雖然不是很大的數字,卻從此讓他有了成為創業的機會,並且快速的落實。「為的是證明自己。」之後當Motorola公司看到這個遊戲,就成為他們的第二個客戶。
俗話說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創業其實是有「傳承性」的,Albert的父親和祖父也同樣是創業家,經營房地產事業。Albert卻表示,「一路上他們沒有給我什麼實質的幫助,頂多是鼓勵鼓勵我。告訴我一些要認真工作的大道理吧。」但是他也同意,自小耳濡目染創業家的工作態度和視野,讓他於無形中養成了創業和管理的自信。「有句話說,如果你要知道某人是不是創業家的料,看看他父親是不是企業家就知道了。大約有大於一半的機率會料中。這就是家庭的影響。」Albert 說。

什麼是讓他想創業的最大動機呢?似乎也沒什麼特別的,「我想從頭到尾照自己的想法去實現一個創意,唯一能這樣做的方式就是自己當老闆。」Albert輕鬆地說。對大多數人而言,「創業」是一件要從長計議、決定終身的大事,很多人畢生只創一次業,更多人連一次的經驗都不曾有。而Albert居然把start-up看成有如「下次去哪旅行」一樣的容易。而更令人驚訝的是,除了IdleAgent之外,其他四家全都成功地被併購,一次次累積越來越多的資金,也只有在網路時代才能發生這樣的奇蹟。就如Michael Arrington說的,創業家最不可或缺的是運氣,這應該是他的強項。1999年出售MyDesktop之後,Albert又立刻在美國成立了延續前者的BuyBuddy線上比價網站,由賣家主動提供貨品和售價,並且建立了購物的搜尋/推薦機制。

在BuyBuddy之後,Albert在矽谷花了兩年時間,研發一個複雜的商業機制,那就是硬體儲存的P2P技術。主要就是藉由P2P的方式,來分享其他人的硬碟儲存空間,但是儲存在它人硬碟中的資料受到加密保護,並不會被讀取。這個想法似乎太迂迴了些,資金上需要兩億美金,剛巧發生2000年的網路泡沫衝擊,創投聞網路色變,自然也就讓這個idea無疾而終。這是唯一一次失敗的經驗。
經過一兩年的沉潛,Albert很快找到下一個創業目標,就是現在的BubbleShare。和Flickr有什麼不同?「Flickr是屬於重度網路使用者」,Albert說。就像記者會中Flickr的創辦人Stewart Butterfield曾說,連他的媽媽也不會用Flickr。因此,為了創造一個讓一般人都懂得使用的網路相簿分享網站,Albert以「最簡單、最好用的圖片分享網站」為商業機制,設計了BubbleShare。

「我們連Tags都拿掉,因為媽媽們可能只想把照片放上網,她們不會去想什麼tags。多加一種功能就多一點困難。甚至連註冊都不用。」目前BubbleShare的營收不能公開,因為不是上市公司,但是已經有幾家公司主動接觸他們談論併購機制。

公司成員僅有十位,但每一位都有顯赫的來歷,其中有人是Motorola最潮流的手機Razor的設計者,一位成員曾經是Napster的創立者,其他人也不乏創業經驗,可說個個都不是省油的燈。

藉由一次次的成功,Albert在21歲前就順利並且快速地累積了他的第一桶金(百萬美金)。從與他人共同創立,到現在成為唯一創辦人,歷經多次創業經驗的Albert可說已經是一位創業達人了,尤其是他對於商業機制有類似創投的精準眼光和實際的獲利目標。今日的網路創業家在創立的同時已經想到退場機制,或是賣給跨國企業,或是和大公司合夥,或是直接IPO賭一賭運氣。這和過去企業家build to last,想追求績業長青的創業目標似乎不太相同。但無論如何,至少在2.0時代,網路創業家已經更為實際,他們要創立的是有實際商業模式可以獲利的公司,而不是憑著本夢比就換錢的1.0達康公司。
「敞開心胸,努力工作,你就會成功。」Albert下了一個結語。

Albert Lai的私房祕訣
Start-up ABC


Intelligent Times:有人說,創業必須趁早,年輕人才有創業的本錢,你認為呢?Albert:年輕人的確有其優勢,因為他們成長在網路的時代。如果你現在是五十歲,你可能不會聽過FaceBook,全球最大的社交網站,這是由一位22歲的CEO主持,我現在28歲,已經覺得自己很老。但我也開始的很早,這是讓人們最驚訝的。

你如何籌措你的第一筆創業資金?
事實上,我從小就會賣棒球卡來賺零用錢,在高中的時候,大約1993年開始我就開始賣CD ROM(yearbook),在那時並不是很多人能製造CD ROM,製造的技術很難,這是個在當時看來很瘋狂的主意,因為在哪個年代也只有大約五分之二人擁有CD ROM。你可以看得出來,我喜歡創新。

所以你從來沒有當過員工?為什麼要當創業家?
沒有,我從來沒找過工作,除了打工之外。當創業家有幾個理由,一是在我小的時候我就知道沒有人會給我機會去做我想做的事情,而我一直認為我比人們以為的還要更有才華。例如在我十五歲的時候,我獲得一個實習工作,那工作讓我發現,因為我很年輕,沒有工作經驗,所以沒有人會給我重要的工作,都是一些瑣碎簡單的任務。其實我能理解公司這樣做的原因,如果我是經理,我也會做同樣的管理。但是我有很多的想法要實現,因此我知道如果我要擁有這樣的經驗,我就得自己去開發機會。


你如何去管理比你年長的同事?

公司內有許多比我年長的同仁,事實上,我從來沒有遇到相處或管理上的問題,一直都非常順利。也許是因為公司規模不大,不超過十人。但是問題不在於公司的大小,而是在文化;那也不在於年齡和經驗,甚至不在於位置,而是在誰的創意比較好。誰有好主意,誰就贏了。

你在創業過程中學到的最重要的教訓是什麼?
我在研討會上曾經分享過,我想最重要的一個教訓就是「你必需快點失敗,才能快點成功。」這有點像是一種俗諺,換句話說,你必須冒險,學習勇於做決定,不論是好的壞的決定,你都能得到寶貴經驗。(你曾經破產過嗎?)不,我從來不曾破產過。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為什麼我不曾破產?因為我從來不曾去銀行借貸。我基本上從前次的創業中得到資金,而一開始的軟體事業也不需要太大筆的資金,不像建築,你可能先要準備幾百萬美元去買原料。這就是我喜歡網路的原因,只要你有一個好主意,就可以改變世界。就像是Napster(P2P音樂網站),僅靠兩個人就翻轉了世界。Netscape、Yahoo!剛成立的時候需要去借貸嗎?不需要的,這就是網路刺激的地方。

如果不是網路、寬頻出現,你想你可以這麼快速地開創你的事業嗎?比如說如果你早十年出生的話?
如果我早十年出生,創業真的比較困難,周期會長一點。一個網路公司上市可能只需要三年,而純粹的軟硬體公司的生命週期都比較長,一個公司從創立到出售,傳統上是七年,在全盛時期縮短為兩三年,現在又回復到七年的週期。


你的創業心態是否和傳統不同,不再期待建立一個基業長青(build to last)的企業?
我想更多的企業還是期望build to last 而不是build to flip,至少維持三四年以上。過去很多dot com公司只是有個創意,出去公開集資,盡快創立然後cash out。我認為這樣並不好,因為那樣對環境不太健康。但是人們仍然可以建立一個高獲利,卻不一定要基業長青的公司。就像BubbleShare,我們有具體的模式去獲利。但是仍然有很多網路新創公司是為了長久經營,就像HeyMath!。

如果公司沒有獲利或是不成功,你會毅然決然地關掉它嗎?如果一家公司沒有機會成功,是的,我會關掉它。我一直認為,如果你開一家不認為會成功的公司,那麼就根本不值得去創立。你應該待在一個你喜歡的行業,一個你相信會成功的行業,成功機率比一般公司更大的地方。如果它沒有任何機會大翻身,就應該關閉。

你是怎麼吸引一些精彩的人進來的?付他們很高的薪水嗎?
不多,我付他們一堆大話,事實上是好的人才吸引好的人,一個拉來一個,就像磁石互相吸引。他們大可以在其他地方拿到更好的薪水,但是他們還是選擇守在這裡,基本上我們喜歡彼此,我們的工作很有趣。

獲利的機制在哪裡?
可能是Pro使用者,也可能是結合線上圖片沖印、或製作成其他紀念品如馬克杯、T-shirt的周邊機制。

這種向使用者收費的機制可以成功嗎?
其實獲利並不是唯一重點,只要是好的工具,一定可以獲利。當我看到人們跟我說有多喜歡我的產品,就是我最大的樂趣。光是看到我解決了多少真實世界中的問題就已經讓我很滿足。現在太多解決方案都太困難了,只要你能夠讓某種服務大幅簡化,就可以滿足許多人的需求,就可以獲利。

那麼你在創立公司之前,都會仔細地研究你的BP(創業計畫)嗎?
不,事實上據我的經驗,BP是沒什麼用的。你需要的只是一個有力的計畫,有研究數據在後面支撐的計畫。不要花時間去寫那幾張文件,你的時間應該花在研究商業模式上面,實際執行下去就能學到很多事情。怎麼說是有力的BP呢?首先不要超過25頁,你需要準備幾種不同長度的presentation,從五分鐘到兩小時,用Power Point製作,有2頁的業務簡介,有市場和財務的報告,這樣就夠了。因為BP反正是會改變的,市場改變太快,時間就是金錢。例如行銷計畫,別人根本不在乎你寫的內容,人家要看的就是你有沒有一個有力的創意,是否有研究數據支撐。在創一個新公司前,我會做很多市場研究,諮詢專家意見等。成立BubbleShare之前我就花了整整一年的時間在研究市場機制和需求。一份15頁、有數據支撐的說明會比一份厚重的說明還好。

網路分享正當紅,你的下一步會是什麼?我隨時都有十幾個創意等著去實現。如果你要進入熱門市場,競爭者很多,當你採取一個相當不同的路徑進入市場,其他人很快會修正部分然後跟進。例如Flickr可以很成功,就是著眼在北美使用者。我們的模式也很成功,因為我們專注在創造一個讓一般人也非常簡易上手的分享機制。人們喜歡有不同地選擇,所以不會是贏者全拿的情況。線上圖片分享機制已經出現十年了,現在還沒有贏者,可能是因為訴求的分眾不同。我們不是個酷的網站,只是有趣的網站。

雖然網路無國界,但是你是否認為一個地區的市場、人才條件還是會影響新創公司的發展?
有很多因素會影響新創公司,當然你在矽谷可以找到最好的人才,在其他地區可能會面臨人才外流或不足的問題,但這是在管理層面而言,如果你要找技術人才,很多地區都找得到,至於所謂創造性的技術人才,可以洞悉未來趨勢的人才,可能在矽谷就比在新興市場要多。在矽谷是比較容易,但是你不必一定要在矽谷。例如KaZaA和Skype就是在瑞典成立的。

但是在北美的新創公司曝光率會比較高吧?
或許,這其實跟語言有關,還有媒體關係也較好,有時關係來自面對面的採訪。你在矽谷,去一個酒吧,可能CNET的記者就坐在你旁邊,隔天你就被報導了。但是現在資訊這麼發達,如果你的創意和產品夠好的話,Michael Arrington會幫你寫評論。在網路上,只要你夠努力,遲早一定會被媒體發現,得到曝光率。

在加拿大的教育對你有幫助嗎?
我想是的,因為亞洲的教育體系比較制度化,而我不是一個很合體制的人,我是一個很跳脫的人。在北美的教育體系,比較擁抱創意,比亞洲好一些。我想我如果在亞洲受教育的話,可能成就不會這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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